愛達法則AIDA被譽為西方經典的推銷模式,A為Attention,即引起注意。I為Interest,誘發興趣。D為Desir,刺激欲望。A為Action,促成購買。其核心是消費者購買過程中的不同階段,相輔相成,缺一不可。九韻一雅堂認為:前兩個階段在品牌落地實操中尤為重要,可以理解為品牌差異化定位與顏值,品牌核心主張的集中輸出。
一. 集中顧客的注意力
無論是快消品,還是說品牌,傳播性一定是首先考量的,我們面臨的是信息嚴重過剩的時代,我們每天被眾多信息所干擾,地鐵,公交,大牌,音樂,美食。想要博得受眾的注意力,其實不簡單,我們需要找到一些方法,跳躍的色彩,夸張的形式,獨特的設計語言。
二. 引起顧客的興趣和認同
得到第一階段顧客的注意力后,事情就好辦了很多,接下來就是要認同,品牌,產品,服務都有其核心主張與價值,這樣的價值應該是淺顯易懂的,要在第一時間內讀懂我們的品牌觀。我們企圖用話術,短語等方式與消費者建立溝通,我們用產品優勢以及價格獲得認同。
三. 激發顧客的購買欲望
這個階段是愛達法則的第三階段,在得到消費者認同后,進一步制造購買欲望,這個階段更是產品與品牌賣點的持續輸出,雖然獲得一定的認同,但還沒有給出最終的購買行為,熱度得持續升溫,直到購買行為的產生。
四. 促使顧客采取購買行為
九韻一雅堂認為,所有的法則都是為銷售服務的,愛達法則也不例外,我們站在消費者對客觀事物認知的角度,由淺入深,由表及里的發展觀,促成購買!